问题 | 离婚男方欠款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及离婚事宜时,若男方负有债务,则需对该笔债务进行严格区分,明确其归属性质,即究竟是属于个人债务范畴,抑或是可归入到夫妻共同债务之内。
若所借款项发生在婚姻和睦的期间内,且作为用于改善和提升夫妻生活水准、共同开展生产经营或建立在夫唱妇随的共同意愿之上产生的,那么通常情况下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分担并共同予以履行偿还义务。 如若债务系男方单独向外借贷,且该等款项未能直接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领域等方面原因而产生的,进一步而言,该类债务往往更多地倾向于被划分为男方的个人债务,仅需由男方个人进行负责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