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银行贷款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异之后,对于银行贷款如何处置这一问题,具体方式应视该笔贷款的性质以及两方之间所达成的共识而定。
在情况下,如果贷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之债,那么在离婚的那一刻起,双方就应该共同担负起向银行偿还该笔款项的义务。 即使在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上已经明确规定由某一方独自承担所有的还款责任,银行依然有权利向两方同时提出索偿要求。 其原因在于,夫妻共同债务对外部而言具有不可推卸的连带清偿责任。 反之,若是该笔贷款仅仅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应当由直接借款人单独负责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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