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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欠款另一方不知情怎么起诉离婚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配偶一方所欠款项并未告知另一半即寻求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首要任务是确定该类事项究竟属于夫妻共同责任范围之内还是个人行为结果。
若需确认欠款是否实际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或为满足共同的生产投资目标,抑或是出自夫妻双方共识之举,这些因素将直接影响到是否将该笔欠款归入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之前,未获知悉此事的一方应积极搜集各类证据以证明欠款的具体性质。
例如,能够证明欠款用途与家庭日常生活无直接关联性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对方擅自进行借款行为的相关证明文件等等。
在正式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当事人需准备好起诉书、身份证明文件、结婚证书等必要材料,并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
法院将会依据双方之间的感情状况是否已经达到无法挽回的程度,作为判断是否批准离婚请求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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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7:4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