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老公欠债妻子不知情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当丈夫负有债务且这一事实未被其配偶得知时,关于该笔债务的性质就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通常来说,若丈夫所背负之债务并未经家庭日常生活之必需,或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额度,而且债权人又无法证实该债务确实用于支持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那么这种债务往往将被视为丈夫的个人债务,此时,配偶并不需要对其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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