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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丈夫去娘家借钱不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若丈夫前往岳父岳母家借贷,且未有其妻签字或事后追认,同时所借之款额已远超于家庭日常所需,则依常理此项欠债归类为夫妻共负的责任应属存疑。
除非债权人能举证证实该笔债务确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否则其妻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倘若其妻认为此笔债务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丈夫的借贷行为对其权益造成了侵害,她有权要求丈夫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可寻求法律援助以解决问题。
在实践操作中,其妻可能需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借贷资金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或者证明丈夫的借贷行为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
若丈夫拒绝还款,其妻可考虑诉诸法律途径加以解决,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债务性质并要求丈夫偿还债务。
在此过程中,其妻可能需要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及代理诉讼等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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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8:4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