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异父亲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父母离婚之后,父亲作为特定的单方面当事人,以其个人身份进行借款,而此项负债远超过了平常家庭日常所需,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指出,该债务原则上并非属于夫妇间的共同债务。
除非贷款人可以证明这项债务被用做了改善家庭整体生活品质、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基于夫妇双方的共同意愿,否则母亲无需承担偿还义务。 然而,若父亲的借款是为了维持家庭的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并在事后得到了母亲的认可,则这个债务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夫妇间的共同债务,此时母亲将面临着承担偿还责任的风险。 在实践运用过程中,贷款人需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清晰地证明债务的性质以及使用目的,如此才方便法庭对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做出正确的裁决。 倘若父亲的借款行为未能获得母亲的事后认可,而且贷款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提升家庭共同的生活品质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那么母亲通常情况下无需负起偿还责任。 贷款人可以向父亲索要债务,但是不得向母亲提出追偿要求。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们强烈建议贷款人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准确地判定债务的性质及责任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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