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姐夫借钱不还怎么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东莞地区的姐夫身为公民者蓄意拖欠借款未予偿还,则作为债权人(被诉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前往姐夫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倘若在此状况下,姐夫的居住地点与其长期常驻居住地并不一致的话,那么债权人便可将诉讼请求提交至姐夫履行主要生活职责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面对此类情况,债权人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同时附带被告人数的副本文件。 若因实际困难无法完成起诉状的撰写工作,债权人亦可选择以口头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在处理民事纠纷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若认为适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可以首先尝试进行调解,除非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接受调解。 综合以上分析,债权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向姐夫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其长期常驻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书面起诉状或者口头诉讼请求,并且有机会参与到调解程序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