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为亲朋借钱都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的配偶因向朋友或亲戚借债而未能按期偿还相应款项,这便可能牵涉到夫妻共同债务的议题。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在共同生活中所签署或任何一方在事后承认其效力的债务,以及在婚姻有效期内为维护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负担的债务均归入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然而,若您配偶的借贷行为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限度,通常情况下并不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方能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此项借款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 因此,为了明确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们需从以下几个关键因素进行考量: 首先,借款是否经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并确认; 其次,借款是否用于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或妻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最后,是否存在证据显示借款源于夫妻之间的共识或共同意愿。 若以上任一条件得到满足,则这笔债务很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您作为妻子可能需要承担起还款的义务。 反之,若不符合这些条件,您可能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在实践过程中,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债务的性质及责任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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