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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丈夫失踪债务我没能力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夫妻共有之债,主要包含两类:
一者为夫妻二人共同签署制定的债务;
另一种则为其中一方在事发之后予以承认的债务。
此外,还包括一方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期间所负的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必须消耗的债务。
假若男方失踪,而女方无力偿付上述债务时,首先需弄清这些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有的范畴。
如债务以男方个人名义产生,且已超过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原则上并不应被视为夫妻共有债务。
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表明此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或源于夫妻二人共同意愿的表示。
若债权人无法提供此类证据,女方则无需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然而,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有之债,女方仍需承担偿还义务。
但若女方确实无能力偿付,可考虑申请个人破产,亦可就此问题与债权人协商采取分期偿还、延缓偿还等妥善方式加以解决。
总而言之,女方是否有义务偿还男方失踪后所遗留的债务,关键在于债务的性质及女方的偿付能力。
若女方无力偿付,可依法寻求法律援助并寻求适当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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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3: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