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借给别人的钱怎么判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对共同形成的债务进行公平合理的共担偿还。
若现有共有财产不足以偿还该类债务,抑或是债务分割后,财产归各自主持,则须由双方共同商议并达成合理的债务清偿方案。 倘若经商议仍无法达成共识,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法院进行公正宣判,决定债务应如何进行合理分摊。 针对此处所涉及到的问题,即离婚时个人对外借贷的款项如何处置,通常情况下会将其视作夫妻共同债务的一部分。 因此,依照上述法律条款,此类借款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关于具体的偿还方式以及金额分配事宜,应在离婚程序中通过双方协议或由法院作出裁决予以明确。 若借款主要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且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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