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施工合同起诉地怎么确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建设施工合同起诉地怎么确定? 建设施工合同起诉地应当是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者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确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殊规定。当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协议选择仲裁处理纠纷时,则不发生类似问题,约定的仲裁委员会可对纠纷作出处理。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一)、《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 1、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首先,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是意思表示真实。再次,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符合上述的条件,即可生效。 合同 (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此发生的一些纠纷,那么围绕着合同纠纷的内容,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来进行起诉,但是必须要找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否则的话也是没有办法完成起诉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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