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子婚内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尊敬的读者们,当女性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借贷时,若此项债务是为了保障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按照我们典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或许该笔债务会被视作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
在此情况下,倘若女性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其丈夫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请求女性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 然而,若女性所借之款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从原则上来讲,这笔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范围之内。 然而,如果债权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这笔债务仍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作为丈夫,您可以积极搜集相关证据,例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以及证人证言等等,以便于证明妻子的借款行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若妻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法院判决妻子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 若经法院审理后,确认该笔债务确属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妻子将负有不可推卸的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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