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在家里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尊敬的读者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倘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尊贵的丈夫以个人名义借贷之款项用以家庭平日生活所需,那么毫无疑问,这些债务将被视为夫妇之间的共同债务,作为妻子也须承担起偿还义务。
然而,若是这些债务已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除非债权人能够明确指出这些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家庭共同投资和运营,或是基于夫妇双方达成共识并认可的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否则这些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作为妻子也许便无需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在此,我们建议您进行充分的调查取证,例如收集有关债务用途的证明文件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资料等,以便为您在法律层面上保护自身权益做好充足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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