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妻子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配偶向前夫提供借贷资金,此笔款项便归类于夫妇的共同责任,因此在婚姻持续期间内,丈夫负有偿还此项债务之义务。
若前夫未能偿还贷款,其配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法律条文,向前夫提出偿还要求。 若前夫坚持不予还款,其配偶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庭判令前夫支付该项债务。 若前夫以个人名义进行借款,并且借款数额超出了他们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然而当债权人能够证明该笔债务实际上用于维持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时,该债务仍有可能被视为是夫妇的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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