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婚后债务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规定的范围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如果在结婚前某一方就已经因为购买某些财物而举债,并且这类财物已经转变成了夫妇共有的财产,那么为了能够获取这些财物所需付出的借贷资金也应该被列入婚后的全部债务中; 第二,当夫或妻负有为家庭共同生活的责任时,他们所承担的债务也就成了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的债务; 第三,假如夫妻双方共同投入到某种生产和经贸活动当中,或是其中一方以其生产经营所得来补贴家庭生活、让配偶共享收益的话,由此而欠下的所有款项都应划入婚后债务之中; 第四,如果一对夫妇当中的某一位或两人由于患有疾病需要治疗,或者为接受国家法律所要求的医疗服务,而负债累累,那么这些债务也自然属于夫妇婚后的各项债务之列; 第五,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使子女享受到良好的教育和成长条件,每一个生活环节无不滋生出为支付教育经费而设立的贷款债务; 第六,与子女同住并对父母承担赡养义务的夫妇,需要用工资收入去购置生活必需品,因此他们也很可能背负着相应的债务负担; 最后是第七种情况,为了支付夫妇中的某位或双方的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相关费用,他们也必须为此承担起相应的贷款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