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间的下列债务应视为共同债务予以处理:
首先是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在事后来认可之等非单方意见表达所引发的负债; 其次,若妻子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保障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 此外,如果在婚姻关系继续期间,任何一方以个人名义承受了超越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大量债务,但只要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表明此笔债务用于双方联合进行的生产营运活动,也可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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