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构成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夫妇双方均共同签署或在日后得到任一方签字认可的、表现出共同意愿的债务。
2.在婚姻持续期间内,夫或妻单方面以其个人名义承担并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以其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产生的债务,但若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表明此项负债被用于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话则另当别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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