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纠纷中,能否执行夫妻的共同财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合同纠纷时涉事夫妻的财产能否被强制执行,这取决于该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是由夫妻共同投资或决策产生的,抑或是由于婚姻关系延续过程中,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整个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
通常情况下,以下两种类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两个人共同履行清偿责任:1)夫妇双方共同签署协议或其中一方于后续时间内进行书面确认等具有相同意愿的经济行为带来的债务; 2)夫妇一方在婚姻持续期间,用其个人名义承担的家庭日常生活必需品采购产生的债务。 此外,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背负了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那么这种债务将不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而是由负债人独自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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