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婚姻内的债务离婚后还需承担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之后并不必然需要承担。
若此笔债务并未被用于支持夫妻双方及其家人的日常生活开支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便这笔债务是由其中一方在婚姻期间所负担的,亦不能将其判定为属于共同债务范畴,因此另一方无需对此进行偿还,除非对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已经明确约定该笔债务为个人债务,即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也不能将其视为共同债务。
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之后并非一定需要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3 17: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