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如何不承担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夫妻在结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 其次是结婚期间经双方协商达成的个人肩负债务的约定; 再次是指夫妻其中有任何一方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经营活动而负有的债务; 然后是夫妻中有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家庭共同财产用于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接着是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未经对方授权同意,擅自资助与之并无抚养义务者而导致的债务; 最后则是由于夫妻某一方因为侵权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而产生并需要承担的债务。 另外,对于在管理或者维护其个人财产时所产生的债务,也是不需在离婚后继续承担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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