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
首先需要考察的是夫妻两人是否形成了共同举债的共识。 若夫妻二人确实达成过共同举债的共识,那么无论该负债所带来的经济收益是否被夫妻共享,都应该将这笔债务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2)接下来要考虑夫妻两人是否在债务产生后共同享受到了债务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即使在事前或是事后夫妻双方并未就此达成共识,但是当债务发生之后,二人共同享受到了债务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时,也应同样被视作为了共同债务; (3) 最后便是看夫妻双方之前是否有过书面协议。 如果确实有着这样的约定,即便前面提到的两点并不能满足,这笔债务同样也应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