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替公司担保的个人要承担责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个人替公司担保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一般保证责任情况 在一般保证责任中,当担保人与相关方约定为一般保证时,需注意特定的责任承担条件。 具体而言,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处理之前,并且在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然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保证人通常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当然,这里存在法定情形的除外,当符合相应的承担条件时,保证人就需要在事先约定好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例如,公司欠款100万元,保证人的保证范围是80万元,在公司财产强制执行后仍有60万元未还,那么保证人需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这60万元的清偿责任。 二、连带保证责任情况 如果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或者对保证方式没有做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的,那么就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来承担保证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个人在替公司担保时务必谨慎,要明确担保方式和范围,从而有效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 小朱替公司向小李借款作担保,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借款到期公司未还,小李要求小朱还钱,小朱认为应先执行公司财产再承担责任,双方产生争议。后经查明公司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有部分欠款未还。 案情分析: 1、因小朱与小李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按照法律规定应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况下,小李有权直接要求小朱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若小朱与小李约定为一般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且就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公司仍无法履行债务时,小朱才需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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