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紧急联系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紧急联系人通常不会背负连带责任。
在通常情形里,紧急联系人仅仅是在特定的场合才会被联系到,其作用主要是协助进行相关主体的联系工作,或者提供一些必要的信息。 他们自身并没有主动对债务等法律责任做出任何的承诺或者担保。 但是,要是紧急联系人在相关的法律文件或者约定当中明确地表明自己要承担连带责任,又或者他们的行为符合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定情形,像是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等,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需要去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的来说,不能不加区分地就认定紧急联系人一定会承担连带责任,必须依据具体的法律关系以及约定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倘若对于具体的情况存在疑惑,最好是咨询专业的律师,通过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小朱在借款合同中填写小胡为紧急联系人。后来小朱未能按时还款,小李认为小胡作为紧急联系人应承担连带责任,要求小胡还款。小胡表示自己只是紧急联系人,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通常紧急联系人无连带责任,只是协助联系或提供信息,未对债务做承诺或担保。 2、若小胡未在法律文件表明承担连带责任,也无符合法定承担连带责任情形,如共同侵权等,小胡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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