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贷主贷人必须变更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事件中的房屋贷款主贷人是否应该进行变更,这并不是我国现行法律所强制要求的事项。
然而,为了应对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我们强烈建议当事人双方考虑对主贷人进行变更。 若未能及时地进行更改,原主贷人仍然需要承担起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义务,否则将会直接影响其个人的信用纪录。 此外,如果离婚协定中原配偶一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向新主贷人履行应支付的还款款项,那么由此产生的争议也无可避免。 要完成主贷人身份的变更,还需满足银行关于此方面的标准与要求,包括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以及优良的信用等级等具体条件。 在此过程中,必然需要重新填写贷款手续的各项文件,同时进行房产价值评估等工作环节。 因此,在夫妻二人签署的离婚协议中,必须对此前的房屋贷款偿还义务以及有关主贷人变更的诸多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以防止未来可能出现的纷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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