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给个人还不上能要房子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将房产抵押给个人作为担保措施,若在此期间债务人无法按照约定期限履行债务义务,则债权人通常不会采取立即索要房产的方式进行维权。
相反,他们往往选择通过法律渠道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其中包括通过抵押物拍卖、变卖等程序,以此获得相应的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在此过程中,若经拍卖、变卖所获得的款项超出了债务预估金额,那么多出的款项将依法退还给债务人; 而若数额不足以抵扣全部债务,债务人仍然有责任承担并清偿剩余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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