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合同规定两个担保期限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大部分的担保协议仅针对单一的保证期间做出规定;
然而在一些特定环境之中,双方亦有可能协商并约定两个不同的保证期间,尽管此种状况相对较为罕见。 当涉及到确定两个保证期间时,各方必须对于每个保证期间的确切开始计算日期以及适用条件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列举与定义,以期消除因表述不明而导致的歧义性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