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无法偿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抵押房屋无法偿还贷款时,依据抵押合同的明确规定,债权人享有依法实现其抵押权利的权力。
该抵押权利可涉及到对抵押房屋进行公开拍卖或变卖等法律程序,以便从所得款项中优先获得赔偿。 若经过拍卖或变卖后所得款项超出了所欠本金和利息,则将多余资金归还给抵押人。 然而,若所得款项尚不足以支付债务,那么债权人仍然拥有继续向违约债务人进行追索的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违约债务人应当尽最大努力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寻求延长还款期限或者重新制定还款计划等解决方案,以尽可能地降低对自身权益的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