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申请离婚还要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分居两年,这只是离婚的其中一种情形。
要申请离婚的话,那还是得经过离婚冷静期这个环节。 这个离婚冷静期,有三十天,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在这期间,如果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那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三十天的冷静期结束之后,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就相当于他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不管夫妻是不是已经分居了两年,只要申请离婚,那就必须得经过离婚冷静期这个程序,这可是法律规定的,大家可不能忽视。 这也体现了法律对离婚这件事的谨慎态度,避免夫妻因为一时冲动而做出不可挽回的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已分居两年,他们决定离婚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在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内,小朱后悔了,想要撤回申请,而小李坚持要离婚,双方产生争议。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小朱拒绝与小李一起去申请离婚证。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分居两年只是离婚的一种情形,申请离婚必须经过离婚冷静期。 2、小朱在冷静期内有权撤回申请,冷静期后三十天内双方未共同申请离婚证,按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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