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前财产保全要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各诉讼案件发生前,如当事人依法律规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该院应于收到申请之日起48小时内进行裁定;
若裁定实施保全措施,须立即予以执行落实。 诉前财产保全的主要目的在于防患于未然,遏止债务人有可能采取的隐蔽、推脱等手段,以确保未来生效判决得以顺利执行。 然而,申请人在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时,需以必要担保作为支撑,如未能提供适当担保,该院将依法驳回其申请提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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