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无效情形包括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抵押权无效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抵押标的物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用于抵押的财产种类,例如土地的所有权等,那么相应的抵押行为将会被确认为无效; 其次,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如果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强制性条款的情况出现,也会导致该抵押合同被判定为无效; 最后,当当事人试图用法律明文规定不得作为抵押标的物的财产类型进行抵押时,例如以公立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以及其他承诺了公共利益并以此为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法人所拥有的教育设施、医疗保健设施及其他公益设施等,同样会导致抵押权的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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