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少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款保证人所负担之保证期限,若有明确约定者,应依其约定执行;
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了者,则保证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六个月。 在该担保期间内,债权人拥有向担保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 然而,若超过此担保期限,担保人将无需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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