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状态房产证丢失怎么补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抵押中房屋产权证遗失的情况发生时,首要步骤应当是前赴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处提出更换申请。
办理过程通常涉及到提交详细而具体的书面申请以及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与该房屋所有权有关的证明资料; 此外,鉴于该房产在抵押期内,申请人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并且争取获得他们的同意。 在成功更换新的产权证书之后,先前的抵押登记依旧继续生效。 。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