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可以追偿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负起担保责任之后,担保方有权向债务方进行求偿。
许多情况之下,担保方代债务方承受了债务压力,然而这并不能否认担保者所遭受的损失具有被补偿的可能性。 担保方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依法获得了对债务方的求偿权。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当保证人完成了保证责任之后,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担保方有权在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之内,向债务方进行求偿,享有与债权人相同的对债务方的权利,但必须确保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这就意味着,担保方在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担保义务之后,有权向债务方索回其代为支付的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担保方的求偿权应该在法定的时效期限内行使,否则可能会导致其失去胜诉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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