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签字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担保责任的法律关系中,倘若只有配偶中的某一方签署了担保文件,这或许会对该担保责任的有效性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一般而言,倘若担保债务被判定为是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的债务,那么通常情况下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署这份文件或是在后续作出确认。 然而,若仅仅有一方进行了书面签署,并且该笔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生产活动或未体现出夫妻双方的共识,那么可能仅需由签订保证协议的那一方来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明确规定,当夫妻双方在同一份文件上共同签字或由夫妻一方在随后进行追认从而达成共同意愿时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当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都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去负担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之外的债务,则不应算作夫妻共同债务; 不过,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确实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生产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这部分债务也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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