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借钱不还我做担保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作为担保人被迫承担起替他人偿还债务的责任,即代替借款人清偿了债务后,您完全具备在自身应负之责任范围内,向借款人进行债务追偿的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您有权向借款人追讨您为此付出的全部款项。 与此同时,您依法享有的是作为债权人对借款人的相关权利,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要求其全额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以及因债务未能按期履行而导致的其他经济损失。 然而,在进行债务追偿的过程中,您务必谨慎行事,以避免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任何损害。 这可能意味着,在您进行追偿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债权人的权益状况,比如,如果债权人对借款人还有其他未尽的权利,那么您可能需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以确保您的追偿行为不会对债权人的总体利益构成负面影响。 倘若您在追偿过程中遭遇困境,您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如发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借款人偿还您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在此之前,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从中获取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指引和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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