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借款合同无效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抵押借款协议之有效性遭法律认定为无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入会者因发起此项协议而获得之财产应遵照法定程序给予返还款项;
若无法实现返还或无必要进行返还之情形时,则需对其进行适当的价值评估及赔偿。 倘若其中某一方在条约执行过程中有明显过失,应对另一方因此而承受的损失再次进行赔偿; 倘若双方均存有过失,那么则需依据过错程度的高低,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倘若抵押借款合同被宣告为无效,本双方应立足于事实情况并基于各方过错程度,按照以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财产返还、价值评估与赔偿损失等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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