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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连带责任一方找不到怎么判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若联带责任人暂时无从寻找,法院亦能依据实际情况斟酌是否施行保全之策。
依照我国于201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任何有利害关涉之人如遇紧迫情形而恐自身权益受损时,有权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之前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保全申请,同时需提交相应的担保工具兹为保障。
对此,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48小时之内作出裁决。
倘若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或许需要申请宣告该债务人成为失踪人口或者已经死亡,以便妥善处理其遗产以及债权债务等相关事宜。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可能会对执行程序产生不利影响,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可以考虑暂停执行程序,直至找到被执行人或者解决相关问题为止。
总而言之,若联带责任人暂时无法寻获,法院可能会采取保全措施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可能会暂停执行程序,直至找到责任人或者解决相关问题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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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5:5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