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担保人超过诉讼时效,是否仍负有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连带担责方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限,便可免除其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根据相关法规,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有效诉讼时长为三年。 如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为保障自身权益,在保证周期期满之前向保证人提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之诉求,则自该债权人正式请求保证人履行义务之日起,所引发的保证债务之诉讼时效即应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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