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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合同中的保证期间具体是什么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金融领域中,保证担保是常见的形式之一。
对于保证期间,既有明确约定的,则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
若未作出约定,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确定。
关于保证期间的具体规定如下:首先,对于一般保证,其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且起始时间不得晚于六个月;
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同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情况下,我们便视为该担保并未作出任何约定。
其次,针对连带保证,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保证人提出主张,要求他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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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0: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