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他项权证融资新型骗局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他项权证所面临的潜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在贷款审核过程中可能会对贷款方的审查和调研有所疏漏,导致信贷人员无法准确评估其信用状况; 其次,由于在办理抵押贷款业务时审查不够严格,可能会出现伪造证件或者抵押物被非法转移等问题; 最后,也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抵押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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