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担保是否转让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债权让与担保得以依法进行相应的变动与变更。在此情况下,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实际操作中,债权人所拥有的债权必须已被明确界定出来,且申请的内容应当仅限于一般抵押权之形式上的变更登记。同时,抵押权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够脱离于其对应的债权而独立存在,亦不允许将其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物。当债权发生转让时,作为对该债权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也会随之一同转让,但若法律另有特殊规定或当事人之间另有特别约定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 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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