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期间办理信用卡可以办理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银行业而言,离婚事件对其提供的贷款服务所产生的影响并不是十分显著。当银行评估潜在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时,他们主要会关注该人士的职业背景、经济实力、拥有的资产规模及信用记录等关键因素。即使申请者发生了离婚事件,但只要他/她在其他方面仍能保持良好的信用状况——例如优秀的职业生涯、稳定的收入来源以及具备可观的资产储备——那么便可以确保正常申请贷款额度和审批程序受到的影响微乎其微。
然而,倘若由于离婚所引发的一系列财务问题使得贷款人的债务负担进一步加重,同时又缺乏诸如房地产或车辆等高价值的财产作为抵押担保物,加之其经济来源也无法保证持续稳定,那么这场婚姻中的变故必将对贷款申请产生相当程度的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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