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保全担保费用标准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请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所需要支付的保证费用通常与其被担保之财产的实际价值大体相当。与此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申请人提出的请求仅涉及到资产不超过1000元或并未直接涉及任何资产金额,则每份申请需缴纳30元的申请费。若超出该范围,且其金额介于1000元至1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比例缴纳;而突破10万元这一界限后,更是需要按照每比下降0.5个百分点的比例进行额外缴费。
然而无论是何种情况,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所需支付的总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500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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