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期限和担保期间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担保期限与保证期间实际上并非同义词,前者乃公众约定或法定对应保证责任人承担责任之时长;而后者则定义为确保义务人承担保障义务的期限。
若保证人及其债权人已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间,应从双方知悉之日起严格遵守该约定;反之,若二者并无明文约定,依照现有法律法规,保证期间可视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期满次日开始计算。 然而,若保证期间过于模糊不清的情况出现,则根据法律规定,该保证期限不得超过主债务履行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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