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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共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1.定义不同:共签人,顾名思义,是指与借款人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的人。共签人通常对借款事项有决策权或者对借款人有一定影响力。在法律上,共签人对借款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即如果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或贷款机构可以要求共签人承担还款责任。
担保人,是指为借款人的债务履行提供担保的人。担保人的责任是,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可以是借款人之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责任不同:共签人的责任是连带责任,即与借款人共同对借款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贷款机构可以要求共签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还款责任。
担保人的责任是按约承担。担保合同中有具体的还款责任和还款方式,担保人只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担保人的责任通常限于其提供的担保范围内。
3.义务范围不同:共签人的义务范围通常是无限的,即只要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共签人就要承担还款责任,直到还清全部债务。
担保人的义务范围是有限的,即仅限于担保合同约定的范围。担保人只需在其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或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
4.权益不同:共签人通常对借款事项有决策权或影响力,是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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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9: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