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银行贷款无力偿还担保人会有什么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借款人到期无法正常还款,会影响到担保人的征信以及以后工作和生活如果情节较严重的话,可能会让担保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担保人的担保方式一般包括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一般担保是指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那么如果债务人未能在主观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内及时偿还款项履行债务责任,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即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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