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用作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用作抵押的财产有:
(一)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及制品; (二)运输工具; (三)海域使用权; (四)建筑物和其他土地上的附着物; (五)在建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建设用地使用权;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述所列财产全部抵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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