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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大病二次报销在哪个部门报销
分类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例如,针对大病的第二轮报销通常是由本地的社会保险局负责处理的。
当大病患者完成了住院治疗并康复出院之后,他们有责任将其所需的诊断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充分的合作卡原件等相关证据资料,带到新农村合作医疗结算部门核实审定。
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程序,如果符合规定要求,大病患者就可以收到新农村合作医疗对他们的补偿款项;
反之,如若不具备相应的条件,那么他们只能依据一般的住院报销比例来获得相应的报销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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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5: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