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岗职工社保补缴政策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下岗职工社保补缴政策:
1、下岗工人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未达到法定缴费年限,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费,或者在新用人单位就业后与新单位一起缴费; 2、下岗工人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直接缴费至当地规定缴费年限,享受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下岗工人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不想参加职工社保的,可以转至城乡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 法定退休年龄一般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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