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赔偿问题上,我们需要严格遵守以下准则:
1.医疗费用,交通运输费用和住宿费用方面,唯一的参考依据是实际支出的金额。 2.关于住院的伙食补助,其标准应参照医疗事故所在地国家公职人员出差时的伙食补助水平来确定。 3.在计算误工费时,我们应该基于受害人因为受到医疗事故影响而导致的实际工作时间的损失,并以其个人的固定收入作为基准,但也存在着特定的特例情况。 4.除了前述三点之外,医疗事故还可能引发其他赔偿责任,对此我们将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评估和审理后,做出公平合理的判断。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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